将规范标记为已过时
目标
将规范分项标记为已过时,而不是从规范工具中删除它们。
背景
将规范分项标记为已过时,允许用户表示其项目中的某些规范分项已过时,或与项目的当前集不相关。
需要考虑的事项
- 所需用户权限:
- 其他信息:
- 规范分项被标记为已过时后,仍然可以引用它,但它在项目的当前集中将不再可见。
步骤
- 导航到项目的规范工具。
- 点击要标记为已过时的规范分项旁边的信息。
- 在一般信息部分,点击编辑。
- 选中标记为已过时旁边的复选框。
- 点击确定以确认要将规范标记为已过时。
- 点击保存。
注意:
- 规范分项将不再出现在当前规范集中。
- 已过时的规范分项将在规范分项日志中显示为灰色和斜体。
- 你仍然可以通过查看“所有修订”规范报告来访问规范分项。请参阅查看所有规范修订的报告。
取消将规范分项标记为已过时
- 导航回规范工具。
- 在页面顶部的筛选器设置中,点击规范分项上传到的集。
- 点击规范分项修订编号以查看过时的规范分项。
注意:过时的规范分项将在规范分项日志中显示为灰色和斜体。
- 点击规范分项下的编辑按钮。
- 清除“规范分项过时”选项旁边的复选框。
- 点击保存。
注意:规范分项现在将出现在它最初上传到的规范分项集中。